各学院、各独立研究所、机关各部门、各教学辅助单位:
参照《省直机关公务支出有关问题解答》(晋财行字[2014]235号)、《山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(晋师校字[2016]12号)文件精神,结合《山西师范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山西师范大学科研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执行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,计财处编写了《山西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解答》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山西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的解答》
计财处